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公司信用修复的申请,经市消防支队审查,该单位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,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,至申请日,不良信息已披露4年6个月,期间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,拟决定同意该单位消防安全领域信用修复,现向社会面进行公示:
一、反映问题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的形式,向市消防支队反映公示对象在消防安全领域现存的失信行为、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重大火灾隐患等问题。经核查,公示对象确存在以上问题的,市消防支队将对公示对象做出不予信用修复的决定。
二、公示时间 从2019年11月28日始至2019年12月2日止。
三、公示联系处室和受理电话 联系单位:舟山市消防支队,地址:舟山市临城街道海天大道560号,邮编:316021,联系处室电话:支队防火监督处0580-2081721。
舟山市消防支队
2019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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